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抓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11月21日,精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特邀人民监督员参与评查工作,对2025年第三季度办结的60件案件进行系统“体检”。
会上,组织评查员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明确评查程序、内容以及评查结果等次认定标准,本次案件评查中,通过采用翻阅案卷卷宗、查看检察业务办案系统等方式,围绕案件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逐案形成个案评查报告,切实做到底数清、问题明。
评查期间,人民监督员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原则,依照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细致审阅,认真填写《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意见建议表》,从第三方视角为提升办案质量建言献策。参与评查的监督员表示:“通过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我对检察办案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这既是一次监督实践,也是提升自身能力的学习机会。”
案件质量评查只是手段,整改提升才是目的。下一步,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评查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好案件质量关,形成“评查-整改-提升”闭环模式,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