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在第30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在精河县第四中学开展了以校园安全、日常生活安全等为内容,以“检校同行·护‘未’安全”为主题的法治竞赛活动。活动邀请了州关工委、县人大代表、县教育局、第四中学校领导及300余名师生共同参与。
在竞赛准备阶段,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小橘灯”未检工作室充分征求学校意见建议,了解学生对安全知识的掌握和兴趣点,有针对地将相关知识融入竞赛内容,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参赛的同学生们准备充分、思维敏捷、灵活应变,通过各环节的答题加深了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最终根据竞赛成绩评选出了团体、个人一、二、三等奖及个人鼓励奖。
此次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普及中小学生安全法律知识,同学们在紧张的答题中学习到了大量校园安全和日常生活安全知识。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把“纸面上的法”变成“行动中的法”,同时将继续与多部门联合互动,常态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法治之光照亮更多青春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