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精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讲堂如期举行,由检委会专职委员汤晓菊为大家授课。此次讲堂聚焦“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检察人员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极具实践指导意义的知识盛宴。
授课检察官深入剖析了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背景和意义,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同时,授课检察官还详细解读了司法解释的亮点内容,包括主观明知的认定、洗钱行为的方式、洗钱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等,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使检察人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司法解释在实际办案中的应用。授课检察官在授课过程中谈到,检察人员不能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履职要求贯穿于司法办案的各环节,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参加讲堂的检察人员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并就讲堂开篇提出的3个问题与授课检察官进行了互动交流。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本次讲堂,对洗钱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为今后更好履行检察职责、打击洗钱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对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