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强化群众消费维权意识,3月15日,精河县人民法院、精河县人民检察院、精河县公安局、精河县司法局、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走上街头,走近群众开展“3·15”联合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提供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讲解让群众知晓在消费时都拥有哪些合法权益,以及如何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内容,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分,解答群众咨询10余人次。

下一步,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提高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化水平,助力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